1912年,伍堂先生的返美证申请。返美证申请要作出财产证明,伍先生的申请书上表明,他在芝加哥(Foo Chow中国餐馆,511 S. Clark St., Chicago, IL)和印州Gary市(912 Broadway St., Gary, IN)的两家餐馆各有500美元的投资。
有意思的是,伍堂先生的通信地址为:515 S. Clark St., Chicago, IL。该地址为三位梅氏兄弟所开的公司Hip Lung & Co.。这三位梅氏兄弟同意将自己公司的地址作为伍堂先生的通信地址,这是华人移民互相帮助的一个例子。
1901年,在印第安那州Indianapolis市一家洗衣店(535 Indiana Ave., Indianapolis, IN)工作的梅先生(Moy Poy)的返美证申请。在申请材料中,这位梅先生指出一位名叫Woo Sing 的华人还欠他550美元的债务,这种申明是属财产在美财产证明,而且能增加返美证被批准的机会。
这梅先生后来返回美国之后,经过多年的努力,最后成为一家餐馆的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