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芝加哥中国总领事馆表示,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国签证法,规定持有美国护照的外国人如要申请中国旅游、探亲签证,必须提出「被授权旅游单位签发的旅游邀请函」,或是「中国境内各类公司、企业单位或个人的邀请函。其中,中国境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必须附带提供邀请者的个人身分证件复印本」或是「往返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最近有意前往驻芝中领馆申请签证者,应留意这项改变。
根据驻芝中领馆的网站指出,这项即日起开始施行的新签证法,要求申请中国旅游、探亲签证者,必须要提出邀请函证明,或是机票与酒店订单证明,才能符合申请文件需求。领馆解释,其中邀请函部分,必须在信函中,列出被邀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被邀请人的访华目的、抵达及离开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係及费用来源,此外,信函要列出邀请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繫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邀请人签字等资讯。
网站显示,中国公民的外籍配偶、子女,以及所持护照的出生地,为中国(含台、港、澳地区)的美籍华人及其配偶、子女,可以申请长期有效、多次入境旅游、探亲签证,但提出申请时,必须提供中国境内亲属出具的邀请函,以及亲属身分证明複印件,还有结婚证书、出生证明等配偶、子女关係证明文件。
如果要到中国探访在当地工作的台商或亲友,假使没有往返机票、酒店订单证明(两者都需要),则必须由探访对象出具个人邀请函,同时附上当地台商、工作亲友的个人身分证件影本,才能完成签证申请手续。
持美国护照、但仍有高龄父母住在中国广州的李小姐说,以前只要提供家庭地址、家人姓名就可以返中国探亲,新的签证法,还必须要附上邀请函以及亲属身分证件影本,当然比较麻烦,不过,她还是会维持每年返国探亲的习惯,不会因为怕麻烦而却步。
有关新的签证规定以及相关表格,可直接到驻芝中领馆网站查询:www.chinaconsulatechicago.org,上网可点选「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阅读。 (世界日报 黄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