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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提案对警察执法提出众多限制
【芝加哥侨学网时事述评】伊州众议员斯洛特(Justin Slaughter)本周一打着“司法正义”的旗号提出一项倍受争议的立法提案,主张警察不能因为一些“小问题”追停汽车,比如车窗漆黑、没有挂车牌、不当变换车道、蛇形驾驶等。
不当变换车道、蛇形驾驶通常都是酒驾、毒驾(DUI)的体现,而这位民意代表认为警察不能追停肇事者。此法案最奇葩的部分,是主张开车者超速25-35英里警察也不能抓人,也不能算犯罪。
社会法制本应抑恶扬善,确保公众安全。提出是非不分、毁人三观的奇葩立法提案,这位民意代表究竟代表的是谁的民意?限制和束缚警察,带来的将是犯罪分子的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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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始作俑者:Justin Slaughter,伊州第27区众议员,民主党派
斯洛特是民主党派的伊州众议员,他代表芝加哥南城区以及南郊部分社区。本周一他正式向州议员递交了这份奇葩立法提案(House Bill 4603)。
根据这项提案,警察不能因为如下的一些“小问题”追停驾车者,比如没有挂车牌、车牌贴纸过期、车窗过度涂黑、汽车侧视镜、后视镜有问题、汽车保险杠有问题、汽车排除过量浓烟,等等。
这位民意代表还认为,开车时不当变换车道、蛇形驾驶,超速25-35英里也属于“小问题”,不能成为警察追停肇事者的理由。斯洛特还信口雌黄地指出,超速不能算作犯罪,不应该带来“行为不检”或是重罪指控。
伊州警察协会(Illinois Sheriff’s Association)主任吉姆凯兹恰克(Jim Kaitschuk)指出,不当变换车道、蛇形驾驶很多情况下都是酒后驾车、吸毒后驾车(DUI)的体现,如果斯洛特提案成为了法律,那么警察将无法追停这样的车辆。
对于警察不能追停超速车辆的法案内容,凯兹恰克认为这将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他说:“设想一下,在限速30英里的居民区,有人超速达到50英里的时速,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也不能阻止。”
所幸的是,斯洛特议员的这项提案在州议会没人愿意联署签名。伊州警长协会与其沟通后,斯洛特议员表示可能有些地方“走得太远了”,表示会作出修改。
无论如何,能堂而皇之提出这样的提案,不是脑子进水,就是这位民意代表的立场有问题。
( 芝加哥侨学网 时事述评 Source: NBC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