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州长普瑞兹克签署带薪休假法案
(Photo:NBC Chicago)
【芝加哥侨学网 编译】伊州所有雇员很快将全部享受带薪休假待遇。伊州州长普瑞兹克(JB Pritzker)3月13日签署法案规定:所有雇员每工作40个小时可累计1小时带薪休假,总计至少40小时(5天)。
虽然在许多国家带薪休假是普遍的法律规定,但在美国却很少见,目前只有缅因州和内华达州有类似法律。芝加哥和库克郡目前的法律已经要求雇主为员工提供至少5天的带薪假期。
新法案将在明年正式生效。根据新法规,雇主必须每年为员工提供至少40小时(5天)的带薪休假,上不封顶。和其他州不同的是,伊州带薪假期可以“以任何原因”使用。
法律规定雇员可以工作满90天后开始使用带薪假,但雇主也可以允许员工提前使用。而且新法还规定,未使用的带薪假期必须每年结转,最多40个小时。
违反该法案的雇主将受处罚,包括罚款和补偿员工。
救生员等季节性员工、联邦雇员或在大学从事非全职临时工作的大学生不在法案适用范围内。
目前美国仅有三个州(黄色区域)强制要求带薪休假
(Photo :Bloomberg)
政府规定的带薪假在美国尚属罕见,只有缅因州和内华达州有类似规定。但有很多企业不在带薪休假法律适用范围内。缅因州的带薪休假法只适用于员工超过10人的雇主,内华达州的带薪休假法只适用于员工不少于50人的企业。而伊利诺伊州的法案将覆盖几乎所有雇员,并且没有企业规模方面的限制。
另外,14个州和华盛顿特区也通过了类似法律要求雇主提供带薪病假,但雇员只能出于健康相关原因使用。伊利诺伊州新法案的不同之处在于,只要雇员按照合理的雇主规范发出通知,他们就不必解释请假原因。
芝加哥和库克郡目前已经有法律规定,要求雇主提供带薪假期。
在芝加哥,任何 120 天内为芝加哥的雇主工作至少 80 小时的任何雇员都受带薪休假条例的保护。员工在开始工作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累积休假时间,每工作 40 小时,员工可获得1小时的带薪假。
(芝加哥侨学网 编译 Source:NBC Chica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