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新法规:家用电子垃圾不得随意丢弃



文章来源:世界日报   时间:2012年01月01日 点击:2902 次 评论: 114

從2012年1月1日開始,伊利諾州明文規定,凡電腦、電子產品依照新法,不得視為一般垃圾丟棄,而須回收到電子廢棄中心,違法者個人罰款25到50元,商家則加重處罰到500元。

伊州參議會共和黨(Illinois Senate Republicans)網站指出,伊州議會總共通過214條在新年元旦開始落實執行的新法令,其中影響最大的就是有關電子產品丟棄的新規定。如果在聖誕、新年節日期間,收到新的家用電腦禮物,想把原來的舊電腦丟掉者,元旦開始,就不能像以往一樣,把電腦當作一般垃圾,隨意丟在住家前,而必須按照新法把不要的電子產品,送到伊州各電子產品廢棄中心回收。議會當時通過這項法令時,主要考慮加強保護環境,同時也避免電子產品中的零件被拆出二度使用。

新法指出,包括電腦、傳真機、電視、手機、錄影機等,都必須回收到指定的收集中心,其中一些電子商品零售店,如Best Buy,也接受回收,一般社區內的家庭危險物品垃圾回收日(household hazardous waste disposal days),或部分回收中心,也都接受電子廢棄產品。

伊州回收協會強調,所有電子廢棄產品回收,都不需要額外支付回收費用。根據統計,伊州在2010年的電子回收產品重量高達3300萬磅,這個數字隨著電子產品日新月異而逐漸增加中,預估到2013年時,將大幅增加到6000萬磅,因此落實新的管理法勢在必行。

有關伊州詳細的電子產品回收站,可在新年過後,上網www.illinoisrecycles.org查詢。

新法中也對摩托車騎士有新規定,由於摩托車重量不如一般車輛,在需要感應才會變換燈號的街道上,常碰到紅綠燈轉換感應器無法正常運作的情形。因此新法規定,如果摩托車在紅燈路口等待了合理時間後,紅燈並沒有轉換成綠燈,則可以自行通過馬路,不需要苦等綠燈。

如果要詳細了解所有214條新法,可直接到伊州參院共和黨網站www.senategop.state.il.us,點選2012年新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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