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黑了,要被递解出境,还有救不?




特朗普执政,移民局执法部门ICE抓捕和遣返非法移民的浪潮有增无减。最近,JB&A不断收到有关取消递解出境的垂询,对于是否符合取消递解出境的资格,大家在细节性方面存在资讯混乱。为此,JB&A再次向各界华人朋友细细讲解,有备无患。


最高联邦法院的有利判决

 

首先,最高联邦法庭在2018年6月对递解出境案的判决,让被要求递解出境,或者正处在递解出境程序的“黑户口”们看到了曙光。他们有机会申请取消递解出境,并以此为由申请绿卡。此言不虚,但是要符合特定的条件。

 

今年6月21日,最高法院以8比1的投票结果,对Pereira v. Sessions一案作出最终判决,判定黑在美国的巴西公民Pereira有资格通过取消递解出境(Cancellation of Removal)的方式申请绿卡。这是免于递解出境的方式之一。


 

2000年,巴西公民Pereira以旅游签证进入美国,此后逾期滞留,成为非法移民(民主党称之无证移民)。2006年,黑在美国的Pereira进入递解出境程序。Pereira一案,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最终在今年6月21日迎来曙光。


当事人在美必须持续居住十年

 

Pereira v. Sessions一案的关键,在于当事人在美国持续居住的时间必须大于或等于10年。

 

法律规定,计算当事人持续在美国居住时间的终结点,是当事人收到收到上庭通知书(NTA-Notice to Appear)的时间。当事人收到上庭通知书后,其在美国持续居住的时间计算就此终止,这就是所谓的“stop time rule”。

 

在Pereira的案子中,因为他是在进入美国后6年即2006年收到上庭通知书,因此,移民法官、移民上诉委员会、美国第一巡回上诉法院均一致判定Pereira不满足居住时间达到10年的要求。因此他无法申请取消递解出境。

 

6月21日,最高法院的判决却是惊天大逆转!

 

最高法院却认为,上庭通知书上并没有按照法律要求写明Pereira的具体上庭日期和时间,所以裁定上庭通知书无效。因此,Pereira在美国的持续居住时间并未终止,并且已满足在美国居住时间至少达到10年的要求。

 

从1996年开始实施的《非法移民改革和移民责任法》(IIRIRA),制定了取消递解和持续居住时间终止的规定,且要求上庭通知书上必须指定“庭审举行的时间和地点”(“time and place at which the proceedings will be held”)。但是在Pereira 2006年收到的初始上庭通知上只是简单的写明要求其“要在设定的日期和时间”出庭,却并没有指明上庭的具体日期和时间,所以最高法院裁定因为上庭通知书没有遵循法律的要求,认定其在美国的持续居住时间没被终止。

 

Pereira还有一个“惊险”小插曲!2007年,政府曾给他寄了一封带有具体出庭日期和时间的上庭通知,但是此信却寄到了错误的地址。所以这份上庭通知不算数。

 

2013年,Pereira因为一次交通违规而“东窗事发”,被逮捕并移交到美国国土安全部(DHS)。不过当时他已经满足了在美居住至少长达10年的要求了。

 

 

联邦法庭的最新判决意义重大

 

最高法院的该判决不仅对Pereira一个人的意义重大,同时,对很多现在正处于递解程序或者可能已经被遣返的人都具有重大意义:

 

处于被递解出境甚至已经被递解出境的当事人,只要案情与Pereira类似,并可依照最高法院的判决,有资格要求取消递解出境,并提交绿卡申请。案件还未进入移民法庭,或案件上诉到移民上诉委员会或联邦法院的当事人,也可进行取消递解的申请。

 

 

申请取消递解出境的资格详解

 

有资格通过Pereira案最高法院判决以获得免除递解、申请绿卡的当事人,必须符合取消递解申请的要求,当事人收到的上庭通知书上没有注明特定的上庭日期和时间,因此当事人在美居住时间并没有被算作“终止”。具体符合申请取消递解的条件,详细解说如下:

 

1.  在进入递解程序之前,在美国持续停留的时间大于等于10年。“持续”的意思是没有一次性离开美国超过90天,或者在10年期间累计离开美国的时间没有超过180天。

 

2.  十年期间,品行端正,没有犯罪记录。

 

3.  不是因为犯罪或国家安全而导致不的入境的或者因为婚姻欺诈、犯罪、威胁国家安全、或伪造文件而被遣返。

 

4.  遣返会给美籍或绿卡配偶、父母、孩子带来异常的极端的困难。

 

如果您觉得您符合上述要求,应该尽快联系您的移民律师,向移民法官或者移民局上诉委员会提出重新考量案件的要求。在取消递解申请审核期间,也有资格申请和获取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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