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州个人所得税将采取“混合税率”:4.35%



文章来源:Chicago Tribune   时间:2017年12月10日 点击:6445 次 评论: 10




芝加哥侨学网编译】由于伊利诺伊州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在今年7月正式从3.75%上涨至4.95%,伊州税务部门决定在征收2017年个人所得税时采取“混合税率”,即根据两个不同税率占全年的比例,得出了一个中间值:4.35%。

伊利诺伊州税务部门(The Illinois Department of Revenue)根据在2017年中,个人所得税税率3.75%的实施天数与7月份上调至4.95%的实施天数,计算出了一个更加方便于纳税人缴纳的“混合税率”。“混合税率”根据两个不同税率占全年的比例,经过计算,得出了间于3.75%与4.95%中间的4.35%税率。由于伊利诺伊州个人所得税采用统一税率,伊州居民将从自己2017年的个人收入中缴纳4.35%的州个人所得税。

伊利诺伊州税务部门的发言人霍斯特曼(Terry Horstman)表示,由于伊州今年增涨了个人所得税税率,我们计算出了一个“混合税率”,让纳税人可以方便计算自己的税额。这个“混合税率”适用于居民全年的收入,不必单独计算税率调整前后不同月份收入的税额,更加清晰简便。

据悉,上涨后的个人所得税加上销售税和其他一些税费,将为伊州2018财年增加51亿美金的收入。从个人所得税上涨后的7月至11月,不计算退税额,伊州共从个人所得税中扣缴税款达14亿美金。

芝加哥侨学网编译 Source:Chicago Trib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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